車禍過失傷害案件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

摘要:

刑事過失傷害案件,本件當事人為對方自後追撞,竟無辜被作為被告,黃奕雄律師經受委任為辯護人後,為當事人爭取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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爭取過失傷害不起訴處分

本案是當事人自後被機車追撞

經過5個多月後對造始於告訴期限終結前提告

對造多有主張我方騎乘偏移

或因為風大、載重等情影響騎乘安全

但經黃奕雄律師逐一釐清並提出相應說明

再依據現場事故相關跡證

使檢察官相信並無相關情事

並因查無犯罪事實而給予我方不起訴處分

最終給予我方當事人不起訴之處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