違反投信投顧法案件成功爭取緩刑
摘要:
在本件違反投信投顧法案件中,當事人因不熟悉相關法規,面臨恐需繳納併科罰金100萬的鉅額罰金,經當事人委任黃奕雄律師擔任辯護人,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台灣臺中地方法院之緩刑宣告。

違反投信投顧法爭取緩刑
本案當事人統整自己過去的投資經驗
以體系化、數據化方式整理成教材,在網路上開設相關股票投資課程推薦股票,但其實未經主關機關許可
是不得擅自進行此種屬於經營證券投資顧問的業務
所以,當事人開課等行為被檢察官認為
屬於推薦建議股票投資訊息牟利,進而構成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罪
這罪法定併科罰金金額至少要100萬元以上
黃奕雄律師在接受本案委任後
經當事人說明,其事前並不知悉投資顧問的規定
但實際上這並不影響犯罪成立
而且實務上這種案件成罪機率很高
相關案件判決在認定標準上,對本案當事人相當不利
而且併科罰金至少為100萬元起跳
所以與當事人分析相關實務判決取向及風險後
最終黃奕雄律師順利為當事人爭取到緩刑宣告
但也同時告誡當事人要將本案謹記在心
在緩刑期間絕不能再故意犯罪
而本件當事人在緩刑宣告下得免於牢獄之災
也免除受併科罰金的刑罰